【导语】:2025年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征选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及3C类产品补贴活动支付合作平台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征选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及3C类产品补贴活动支付合作平台的通知
一、支付平台合作内容
支付合作平台应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关于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及3C类产品补贴活动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负责为政府部门、审计机构、参与商户和消费者等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对接,提供支付服务、商户对接服务、对相关数据收集上传核验、补贴资金监控及以旧换新政策宣传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制定支付服务方案
制定详细支付服务方案,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支付服务内容、与平台对接流程、补贴活动参与流程、相关信息收集流程、资金安全防控、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
(二)搭建支付服务流程
开发满足活动需求的支付系统平台,与云南省商务厅遴选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负责开发并提供支付服务,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三)对接补贴信息库
根据活动要求,对接适用补贴条件的企业库、商品库、产品信息库,SN码(69码)等相关信息库,并对信息进行匹配和核验。
(四)按平台要求审核信息
通过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将消费者身份信息、地理位置、购买产品SN码(69码)、收货地址等进行比对,对商户提供的一级、二级能效、水效或安全技术等标准产品进行核对。
(五)归集补贴信息
依托参与商户报送的信息,归集与补贴相关的销售端数据和消费者信息。负责对商户进行操作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督促、指导商户完整、准确填报、上传必要的信息数据。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活动资料整理存档。
(六)提供数据分析
活动期间,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
(七)协助兑现补贴
协助做好本地补贴资金审核、补贴资金兑现等相关工作。
(八)开展宣传推广
多渠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线上宣传、门店终端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提升社会公众对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九)设置服务热线
常设服务人员负责活动管理运营服务保障,及时解决参与商户在参与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应对相关舆情,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受理商户及消费者有关政策咨询和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活动问卷调查,汇总形成调查报告。
(十)开展风险监测
负责加强补贴活动的风险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十一)接受监督管理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应按照活动要求规范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如发现有违规骗取补贴等行为,将取消服务资格并依法追责。
(十二)政府部门提出的其他与补贴活动相关的工作
最终合作内容,以云南省商务厅与支付合作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入选支付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信用状况良好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补贴(消费券)项目经验,且合作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
1.支付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人员、技术、资金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2.具备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以保障补贴活动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3.具备自研软件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并按照活动要求,升级迭代软件系统,满足活动需要。补贴活动相关数据至少保存3年。
4.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核验交易行为是否在云南省内的能力。
5.支持银行卡刷卡和二维码交易,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新开任何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支付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分领域进行有效管理。
2.具备与商户服务对接能力。设有专业化服务人员,及时开展补贴商品信息录入与校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对接和联调测试。
3.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及时受理补贴活动期间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四)具备较强的宣传发动能力
能够利用自有支付平台及其他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能够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放大活动效果。
(五)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
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违规套利、骗补等行为,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生因支付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六)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
主动配合开展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金监管所需材料。活动期间,定期提供有关数据;活动结束后,提供数据汇总和工作情况报告。
(七)按国家相关要求,作为支付平台企业,不得作为以旧换新参与企业。
三、支付平台入选流程
(一)有意愿企业与公共服务平台作初步技术沟通后,向省商务厅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商务厅研究后,通过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签订合作协议。
四、材料报送
(一)凡有意向参与企业提交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服务工作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和宣传推广方案等;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的复印件;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五)承诺书。承诺如参与活动自觉服务和配合政府部门有关监督以及承诺对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第一批有意愿企业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成册)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后续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可随时提交申请材料。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75号云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01936
邮 箱:125122735@qq.co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3c】获取入选平台条件、申请材料、报送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申请表下载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