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昆明本地宝茂名收养专题为您提供昆明收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要办理 : 收养办理收养解除收养规定

办理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

5、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7、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办理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体检表贴本人照片)

注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 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到科室进行申请

2.受 理

科室办理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3.审 批

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4.办结通知

审批完成后办理人员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电话:0871-68182061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昆明市禄劝县民政局

电话:0871-68999178

地址:昆明市禄劝县永平路3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昆明民政局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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