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最新消息:
2019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80元降为每证 6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签注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60元;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120元;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160元;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24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个人旅游
具有昆明市户籍,说人话就是看您身份证上的住址,属于昆明市就行
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注意事项:
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及采相回执;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办理材料属于通用型办理材料,在昆明办理护照,办理人身份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
办理流程
申请:可网上预约申请
受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送达:申请人可到自行指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窗口取证,或者要求EMS邮寄到指定地址。
办理地点
昆明市公安局中国公民接待大厅
窗口地址:昆明市拓东路118号
咨询电话:0871-63357157
五华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窗口地址:五一路铁局巷原武成路派出所内
咨询电话: 0871-63632709
盘龙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窗口地址:白云路327号盘龙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咨询电话:0871-6314628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