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4年10月12日起全省各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统一为不低于15%,在此基础上,各地因城施策自主确定最低首付比例下限。
自2024年10月12日起全省各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统一为不低于15%,在此基础上,各地因城施策自主确定最低首付比例下限。每笔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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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贷款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市因城施策,加大力度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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