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鲁甸籍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照“自愿申请、应兑尽兑”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补助。
鲁甸县2025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办理指南
一、补助对象
鲁甸籍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照“自愿申请、应兑尽兑”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补助。
二、补助标准
1.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700元/人;
2.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申请人员提供《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以下其中1项材料均可申请:
1.务工证明(附件2);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四、申请方式
因系统原因,跨省务工的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请,省内跨州市务工的只能通过线下方式申请。
(一)线下申请:
务工人员持相关材料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在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乡镇复核。乡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将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申请拨付一次性交通补助。县人社局将乡镇上报的申请补助人员名单交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人员身份甄别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兑付到申请人的“一卡通”社保卡银行账户。
(二)线上申请:
1.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s://ynsjyj.cn/#/index)”,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进入“就业服务”选择“个人就业服务”点击“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2.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四、相关事项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为集中办理时间,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务工群众抓紧申报。
(二)请确保申请人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且存取款功能正常,预留电话号码需准确并保持畅通。
(三)市内务工人员、聘用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务工期间有违法记录的不得享受;已享受2025年“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免费乘车服务、异地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违规套取奖补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五、咨询电话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0-3195902
茨院回族乡:0870-8444188
火德红镇:15125493437
江底镇:0870-8453545
乐红镇:0870-8463188
龙树镇:0870-8471111
水磨镇:0870-3010338
龙头山镇:0870-3195608
梭山镇:0870-8474111
桃源回族乡:0870-3195596
文屏街道:0870-8127975
小寨镇:0870-3010168
新街镇:0870-8475111
砚池街道:0870-812128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交通补助】可获盘龙区务工补贴申领流程、条件、材料、金额/方式以及下载补贴申请表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