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昆明办理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计算方式,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正文。
昆明办理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计算方式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
应补(应退)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投资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投资抵扣-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温馨提示:
1.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先分后税”原则计算。
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经营所得,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并按规定在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备案的,可在备案期间就不同所得,分别按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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