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通知要求,为落实好晋宁区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关于转发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5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通知要求,为落实好晋宁区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3年晋宁区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时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的不再受理。
温馨提醒
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理地址: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晋宁区社会保险中心104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晋宁扩岗】可获晋宁区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地址、时间、材料下载入口以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