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对象、时限、品种和标准
第一条 补贴对象
实名注册认证,实际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
第二条 补贴时限
2025年1月20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补贴资金分批投放。
第三条 补贴品种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单件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的产品不予补贴。
第四条 补贴标准
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好2025年云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制定本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3c】获取补贴标准、补贴申请指南、补贴金额、3c补贴产品、补贴最新消息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