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要求,经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进出陇川县管控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要求,经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进出陇川县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进入陇川核酸隔离政策
(一)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陇川县的一律劝返。若已进入陇川,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14+7”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间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人员(不含该县高、中风险地区)一律劝返,确需进入的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绿卡),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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