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月7日,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其中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内风险等级、合理安排出行、主动报备、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减少聚集性活动等。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与我省接壤的缅甸、老挝等东南亚国家疫情形势持续恶化,国内时有零星聚集性疫情发生。加之,冬春季节是传染病的高发期,春节将至,大量外出务工、求学人员即将返乡过春节。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广大市民朋友作如下疫情防控提示:
一、密切关注国内风险等级。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动情况,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云南健康码”等实时查询国内各地区风险等级。
二、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出境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目前我县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建议暂缓回镇返镇,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人员流动,积极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主动报备。凡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镇入镇人员,或与中、高风险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到达镇雄后需立即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报备,按照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超市商场、餐饮饭店、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电影院、车站、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扫健康码和行程卡、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和开窗通风等防控工作,室内场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经营等防控措施。
五、减少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全县各级各单位一律取消团拜会、联欢会等群体性活动,一律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必须开展的大型会议、演出、比赛等活动需提前报县指挥部批准,50人以上的活动应严格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防控要求,避免出现人群集聚。
六、强化红白喜事监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集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的监管,原则上“白事简办、红事取消或推迟办、其他一律禁止办”。并严格落实事前申报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格落实监测体温、佩戴口罩、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配备公筷公勺等防控措施,严格排查外来人员,严禁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
七、严管进口冷链食品。凡进入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面落实“五个不得”要求,即:没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冷链食品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八、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体温测量、健康扫码、佩戴口罩、减少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九、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生活史和接触史。
十、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向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亲属转告我县疫情防控政策,掌握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镇返镇人员未按要求执行防控措施线索的,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反映,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经核实提供信息属实的,对信息提供人进行奖励。
十一、未尽事宜,以县指挥部相关要求为准。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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