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12月29日,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详见正文。
问:目前我市针对中低风险地区入(返)玉人员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管控措施有那些?
答:
自2021年1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和收到国家、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后,我市于2021年2月2日立即调整并执行了相关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玉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是对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正常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 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是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1 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5 号)要求: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问:省内其他州市入(返)玉人员管控措施有那些?
答:
目前我省16个州(市)均属低风险地区,按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管理措施执行,即:持健康通行码“绿码”正常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全市 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近期如非必要,原则上不建议出境或前往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边境州(市),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 区、邢台市、黑龙江绥化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并劝阻上述地区亲 朋好友暂缓来玉。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 护,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春节期间尽量在玉溪本地过年,并建议在外工作的家人和亲友留 在工作地过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 员带头遵守执行,确需离玉的,必须提前报本单位批准。其他企 业应实行离玉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二、严格遵守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等规定;尽量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 超过 10 人,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倡导红事缓办、白事 简办、宴请不办的新风尚;倡导“网上拜年”等文明过节方式。
三、时刻注意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爱国卫生 7 个专项行动”,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常通 风、勤洗手、多喝水、少熬夜;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心态;坚持分餐公筷,革除陋习,多进食富含维生素 C 的水果,不给 病毒留缺口。
四、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须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 封闭式垃圾箱内)、袖口或屈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并立即洗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 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 通工具,并遵医嘱留观排查。
五、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玉人 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有关情况, 并按我市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医学隔离措施:14 天内有高 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玉人员实施 14 日集中隔离,3 次核酸 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 7 天居家隔离纳入社区随访;14 天 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玉人员查验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 证明,不能提供的须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居家隔离,纳入村 (社区)随访管理。
六、境外入境隔离解除人员须出具入境地解除隔离证明,并在入玉后实施 7 天居家隔离措施,解除居家隔离措施前须进行 1 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 自理。
七、来自国内现有本土确诊病例省份和省内边境县(市、区) 的,须出具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的须进行一次核 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且体温检测正常的,回家后做好自我健康 监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所有自市外入(返)玉人员,必须于 当日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到登记,凭健康码、行程卡绿码 自由通行。
八、谨慎购买、处理、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选择正规渠道购 买,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 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肉类和水产 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九、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普及防疫知识、传递权 威信息,传播防疫正能量。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举报隐瞒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 关依法立案查处。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 年 1 月 16 日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冬春季是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持续恶化,境内新冠肺炎疫情时有零星散发。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境外回国和省外返乡人员持续增长,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大。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疫情,持续强化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报告举报制度
(一)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社区(村、组)为单位,全面组织排查摸清辖区内境外入玉人员、玉溪籍出境人员和省外拟返玉人员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玉溪籍境外人员入境返乡时,应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到,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出入境人员及其国内关系人要主动向村(居)委会如实申报出入境人员情况及动向,自觉接受排查登记和管理。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责任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境外非法入玉人员线索,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准确后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发现“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应立即向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容留、藏匿、聘用“三非”外国人,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关注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或返回玉溪人员,要提前申报并在到达后立即向村(居)委会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如非必要,请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继续实行排查调查制度
(五)广大市民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的询问、调查等工作,不得隐瞒相关情况。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作用,坚持健康码申报核验的同时推广使用“通信行程卡”,宾馆酒店、火车站、汽车站、公安检查站、医院等重点场所必须卡码同用,认真核验排查。发现信息异常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疾控机构,立即开展人员信息核查。
三、继续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六)广大市民进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时应坚持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主动参与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管集市、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清除垃圾,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定期通风换气。
(八)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外出就餐选择公筷公勺分餐,接受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与人交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口鼻,按照“七步洗手法”规范勤洗手。
(九)广大市民外出时随身携带口罩,进入医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或与他人有 1 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遇到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下要及时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十)购买进口冷冻食品请选择正规渠道进货的市场,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规范洗手,洗手前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处理完毕后,及时对环境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处理。谨慎接触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物品,如需接触请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拒食野生动物。加强体育锻炼,均衡饮食,提高身体抵抗力。
(十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十三)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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