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便群众正常就医,为群众提供就医建议、电话问诊、用药指导等健康咨询服务,保障广大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便群众正常就医,为群众提供就医建议、电话问诊、用药指导等健康咨询服务,保障广大患者的安全和健康。龙陵县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调整为13个,现将相关信息予以通告:
龙陵县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信息:
扩展内容: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要求
1.建立联系。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管理重要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于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2.给予指导。居家治疗人员根据说明书规范进行抗原检测,必要时可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需要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
3.协助就医。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居家治疗人员提出的协助安排外出就医需求后,要及时了解其主要病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上级医院与城乡社区的快速转运通道。
4.心理援助。以地市为单位建立畅通心理咨询热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要将心理热线主动告知居家治疗人员,方便其寻求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帮助。对于发现的心理或精神卫生问题较严重者,可向本地(市、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告,必要时予以转介。
5.个人防护。与居家治疗人员接触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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