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动车“新国标”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施行以来,昆明电动车上牌和上路都更加规范了,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购买电动车后要先上牌再上路!那么如果昆明电动车没上牌将怎么处罚?一起了解一下吧!
昆明电动车没上牌怎么处罚?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执行“新国标”。届时,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方能办理注册登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相关违法行为行为,昆明交警将严格查处,具体处罚方法如下:
1.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对于在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现场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一律扣车。
2.驾驶新购买、且不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对于在4月15日后购买的,按照未注册登记车辆上路行驶处500元罚款,违法一次查处一次。
3.驾驶新购买、并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但未注册登记的。
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新购车一个月内的办理注册登记;超过一个月的,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4.驾驶外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我市辖区道路行驶。
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5.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扣留电动自行车。按照一般程序,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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