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山市中医医院为“保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长期招录见习人员,详见正文。
一、基本要求
(一)岗位及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务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文件精神,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例如开展招录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以前则为2021、2022年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以后则为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行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四)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录岗位
四、招录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招录期限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材料顺序为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可到报名现场指导操作打印)、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2)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按现场报名材料顺序扫描形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4912705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护理/药剂/医技/其他专业技术+姓名”。
2.招录期限:本招录公告长期有效,医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资格复审
医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到医院现场,由人事科及归口职能科室对照岗位招录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组织签订见习协议。
五、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江老师0875-2135177
监督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5-213517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