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规划纲要主要回顾了“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路程、成效经验,并站在历史的新起点和新高度,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以及工作重点和措施。
第一章 “十一五”总结和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迅速,住房保障能力凸显,呈现出归集面、使用率稳步增长,业务管理逐步规范,个贷风险控制良好,运营效益日益凸显的发展态势,为改善城镇职工住房条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9203家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人数达到80.45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06.25亿元,归集余额158.89亿元;累计为96400户职工家庭购房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30.73亿元,贷款余额88.49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严格控制在2%的目标范围内;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46余亿元;累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16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8亿元。
(一)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健康有序。“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从原来的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主,逐步向到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方向发展,新增缴存单位1637家,新增缴存人数98986人,中心在严格实行“控高保低”政策的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调整为12%,使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增长率15%;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支取和个贷发放工作,使资金使用率达到75%,同时我们还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理和催收工作,到2010年末,共计收回逾期项目贷款2150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日益显现。
(二)内部管理再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中心从强化制度创新入手,不断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实施细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30余项规章制度,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内部授权管理制度,制定了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逐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圆满完成机构调整工作。“十一五”期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于2007年4月相继完成了全市县(市)区管理部和省直、铁路分中心的机构调整工作,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完成机构调整工作,实现属地化管理的中心城市之一,为实现“四统一”管理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管理举措不断创新。“十一五”期间,积极争取列为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面向广大缴存职工,提高了贷款最高限额,将经济适用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扩大了贷款房源种类,拓宽了个贷发放途径;学习借鉴省外成熟的委贷模式,增加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引入个贷担保机构,资金效率明显提升;实行了委托按月划转公积金还贷,借款职工可利用当月缴存的公积金还贷;降低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门槛,放宽了对低保、重大疾病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对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了优化升级;联合工、建两行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等。